时日

怎么标记外语作品

最近写blog的时候又注意到了书名号的问题。中国大陆的标准《标点符号用法》规定的是使用《》表示书名,在嵌套的情况下使用〈〉。我此前一直遵循台湾的《重訂標點符號手冊》,即书名、专辑名用《》,篇名、歌曲名用〈〉,因为这样能更好地区分作品类型。但是这两套规定都没有说明引用英文作品的情况,我之前也一直使用书名号来表示英文作品。不过英文以及很多西方语言本身没有书名号,而是以斜体表示书名,引号表示单篇作品。

虽然《用法》没有规定,不过官方出版的《〈标点符号用法〉解读》里要求用斜体表示英文书名,双引号表示篇名。新闻行业的标准《中文出版物夹用英文的编辑规范》做了同样的规定,并且规定「中文句子内夹有英文文章的标题,该标题使用英文正体字,用中文引号标示。」1

这方面英文的格式指南很多。引用不使用拉丁字母的语言时大体上的规范是这样的:首先是转写(transliterate),比如中文用拼音,日语用罗马音;转写之后就应用英文的规则,即使用斜体和引号;然后加上英文翻译;如果要提供原文,则照录原文,无任何样式,不加任何标点。这是参考文献的写法,日常的文章要随意得多。一般来讲会使用通行的英语标题,或是转写加翻译,我几乎从没在日常的英文文章里见到过直接引用中文标题的。

日语在这方面的做法和英语很像。由于有片假名,所以实际上是在转写,转写之后就是日文,自然应用日文的标点。这是最普遍的做法,不过日语维基上各式各样的情况都有。

另外有个问题是,《解读》里只提及了英文的情况,没有说明面对其他语言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。虽然在标记英文作品时,中文是在遵照英文的习惯,但是:一、斜体不是标点;二、因为一些历史原因1,中文引号和英文引号从文本编码上来说是一样的(二者Unicode码位一致,只是字宽不同),所以这套方案并没有在中文里用到中文中不存在的标点,也没有使用英文中不存在的标点来标记英文作品。但这种做法搬到其他语言上就行不通了,因为一些语言使用中文里不存在的标点来标记作品名称2。例如俄语用角引号(Guillemet)«»来表示书名,但显然我们一般不会在中文里使用角引号,更何况为每一种语言分别使用它们原本的标点未免也太麻烦了。很遗憾我没有找到比较正式的相关信息,只找到华东师范大学俄罗斯研究中心的来稿要求,对于俄文文献,要求照录原文,不加任何标点。

另外一个比较有意思的例子是日语。日文用双引号(二重鉤括弧)『』表示书名,单引号(鉤括弧)「」表示篇名,中文同样使用直角引号,但中文的直角引号没有这样的功能;同时日语也有书名号(二重山括弧),不过更多用于表强调。由于中日使用同样的标点,但是标点的用途却不完全重合,导致无论使用引号还是书名号标记日语,都会感到有一点错位。如果在中文里用直角引号标记全部是汉字的日语书名,会让人困惑这是书名还是引用了什么东西;如果用书名号标记,又不符合日语的用法。这方面同样没有找到什么信息,只有北京日本学研究中心的来稿要求,规定使用『』。

以上就是关于如何标记外文作品的一点小小考察。当然了解规范的乐趣就在于,了解规范但是有意不遵守。

P.S. 超链接应该包括标点符号吗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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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和英文使用同一种逗号、冒号、分号、感叹号、问号及引号。除引号外,其余标点都分配了单独的Unicode码位,唯独只有引号使用了相同的码位,字宽由字体决定。究其原因,是因为在计算机的早期年代,为了方便日英混排,日本给ASCII里面的字符做了一套全角的版本。然而ASCII里是只有直引号「"」而没有弯引号「”」的。等到Unicode被创造出来之后,为了兼容东亚各国的历史编码,不得不为全角的版本分配了单独的码位,因为Unicode需要保证一份文本能无损地在Unicode和历史编码之间转换。如果将半角的逗号和全角的逗号合并到同一个码位,而一份文档里又同时使用了这两个字符,从Unicode转换回去的时候,会无法确定原文档里究竟使用的是哪种逗号。而弯引号在各历史编码里只有一种版本,所以没有兼容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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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存在有两种意思:一、A语言存在某种标点,在B语言里不存在功能完全对应的标点——书名号即是一例,在大部分语言里,通常都不存在书名号这种专门用途的标点;二、A语言存在某种标点,B语言存在相同用途的标点,但是二者所使用的符号不同,比如俄语的角引号和中文引号。如此一来,在行文中标记外语作品的方法至少有四种:一、完全使用本国语言的标点;二、完全使用外语的标点;三、使用和外语标点用途相等的本国语言中的对应标点;四、不使用标点。